吳力波🚣🏿♂️,意昂2教授、博導。現任意昂2官网金磚國家研究中心副主任、意昂2官网能源經濟與戰略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上海市能源研究會能源經濟專業委員會主任。
記者:在我國的能源消費結構轉型過程中,不得不提的是去年中美雙方達成了《應對氣候變化聯合聲明》,美國首次提出到2025年溫室氣體排放較2005年整體下降26%-28%🧛🏻,中方首次正式提出2030年中國碳排放有望達到峰值🧑🏿🦱,並將於2030年將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提升到20%🤷🏼。請問這個承諾背後的考慮是什麽🐸?
吳教授:主要是為今年年末在巴黎召開的聯合國氣候大會做準備,客觀上來講,我國現在碳排放量上已經很難跟發展中國家站成一個陣營🎂,發達國家也要求我們做出一個更為明確的碳減排承諾,這是國際社會上的壓力;另外在IPCC(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1]的第五次評估報告中也提到⏸✊🏼,要實現在本世紀末2℃溫升的目標[2],必須對能源供應部門進行重大變革🚍🚫,並及早實施全球長期減排路徑。從國內來講,煤炭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已經開始逐步控製煤炭消費總量[3],預期到2020年達到峰值,到2025年實現能源消費的峰值[4],那麽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實現達峰也是有可能實現的😮💨。
記者🤽:關於今年年末的巴黎氣候大會上是否有可能形成關於全球CO2減排累計排放總量的硬約束🛞?比如說為了將全球升溫控製在2.6℃左右🏣,最多排放一萬億噸CO2🧘🏿?
吳教授:這個比較難以預測,不過目前肯定是在朝著這個方向努力,氣候背後是能源問題🧑🏿💼,從去年到今年能源市場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之前是油價狂跌🎅🏻,中東局勢不穩定之後油價又開始上漲👨🏻🚀,可再生能源的成本下降得也很快,讓大家看到了很多希望👷🏻♂️,但與此同時,隨著可再生能源占比的上升😡,也帶來了大家對於電網的安全🍉、用電成本的上升等憂慮👱🏼♀️。各國也都在調整政策🦁🌹,目前中美已經有了明確的態度🥲,歐洲也比較積極,最終能否達成硬約束的協議👷🏻♀️,還需要看其他發展中國家的表態🎅🏿。從IPCC第五次評估報告中的表述來看,以前是“burden sharing”,現在卻成了“effort sharing”,從這其中微妙的變化可以看出將來有可能的情況是,未必會有像《京都議定書》那樣在全球範圍內形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固定減排目標[5],但應該會有越來越多的國家承諾自願性的減排目標,形成多邊的自願減排框架⛸。
六、碳減排承諾=預先切蛋糕?關鍵在於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和技術轉移支持機製
記者👨👩👧👧:關於發達國家的率先承諾減排,之前網絡上流傳很廣的柴靜訪談中國科意昂2院士丁仲禮的視頻中,丁院士指出發達國家率先承諾減排的的高姿態其實等同於給自己先切了一大塊蛋糕,請問您是否認同這樣的判斷📀?
吳教授:先行動者跟後行動者面臨的減排成本不同,特別是之前在《京都議定書》框架下有CDM機製[6],發展中國家的低成本減排項目可以被計為發達國家的減排努力,所以在這個框架下,對發達國家而言👩🏿🦰,CDM提供了一種靈活的履約機製🧛🏽,而對於發展中國家,通過CDM項目可以獲得部分資金援助和先進技術。對於“後京都時代”來講🌹,首先是發達國家封住了CDM的口子,在第三階段的EU-ETS[7]上,已經不允許很多CDM項目進行交易,比如原來的氟利昂減排項目已經不能在國家碳排放市場上簽發🐈,而且標準也越來越嚴格,比如新西蘭的碳市場已經切斷了跟EU-ETS的聯系↘️,也就是說EU-ETS的減排額度已經無法在新西蘭的碳市場上進行交易。可以看出,一方面發展中國家認為發達國家在減排上占了便宜,另一方面,發達國家開始逐漸認為發展中國家的廉價減排配額幹擾了自己國內的碳減排行動。
所以說溫室氣體的減排從全球層面福利最大化的角度來講,減排成本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當然是哪裏成本低哪裏多減排🧏🏽♂️,但是這當中必然涉及更為明確的資金轉移和技術支持的機製。也就是說,既然發達國家已經切走了一塊大的蛋糕,接下來的減排任務可能更多得需要發展中國家的努力🤦🏻♀️,但是剩下來的這塊蛋糕會比較昂貴🌔,發達國家必須有相應的資金和技術支持才能幫助發展中國家實現這一減排目標🪹,這其實正是國際氣候談判大會中最難的一點🫁🩸,即發達國家必須承諾一個明確的氣候基金以幫助發展中國家減排,在這種情形下👩🏿🔧,其實也就無所謂切蛋糕的問題了。
記者🚎:回到國內的話📶,在今年的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上,李克強總理首次提出了碳排放強度[8]的概念,即“今年二氧化碳排放強度要降低3.1%以上,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都要減少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要分別減少3%左右和5%左右。”請問碳排放強度是一個總量指標嗎🍲?
吳教授:碳強度不是總量指標、而是效率指標🍶。實際上,我國在“十二五”規劃中已經承諾了2015年要比2010年實現全國碳排放強度下降17%👨🦼➡️,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上我國已經承諾了2020年要比2005年碳排放強度下降40%-45%,全國層面上已經從能源強度的控製走到了碳強度的控製,最嚴格的目標現在是2030年碳排放總量達峰。
記者:在碳減排方面,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單邊的碳減排舉措都會帶來碳泄漏[9]👨❤️👨,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國家采取二氧化碳減排措施🏌️,該國國內一些產品的生產(尤其是高耗能產品)可能轉移到其他未采取二氧化碳減排措施的國家🤵🏼,那麽在這方面目前有什麽好的應對辦法嗎?
吳教授🧛🏿♂️:這是目前學術研究方面一個值得重視的問題。歐盟方面曾希望就碳泄漏實行碳關稅👨🏿🎨🔭,雖然最終未能成行😊,但像航空業歐盟於2011年5月宣布,從2012年1月份起將航空業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系統,飛經歐盟的航空公司可免費獲得碳排放配額的82%🔦,剩余份額中的15%將有航空公司通過拍賣的方式獲取,其余3%的排放量將被分配給高速成長中的航空公司以及行業後來者📚🏊🏿,希望通過機製來保證歐盟航空業的碳排放逐年下降🦾。這實質上就是碳關稅👩🏽🏫,後來歐盟委員會在多重壓力之下宣布👩🏿🦲,決定於2013年秋天之前有條件地暫停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將此交給國際民航組織代表大會👨🏻🦼,希望達成一個折中方案。可以看出“後京都時代”,如果一個國家實行單邊的碳減排措施,必然需要全球性的補償機製📅。之前歐盟也有討論完全的或者部分的邊境碳調整措施[10],以此來消除發達國家同類商品製造商和服務商將面對的競爭劣勢🆗。
記者👍🏼:請問這種邊境碳調整措施是否違法WTO關於自由貿易的相關規定呢🐩?
吳教授👩🏻🚒🏊🏼♀️:這在WTO框架下是合法的,因為碳排放在全球是一個公共產品,WTO規定如果在生產過程當中所產生的環境汙染物帶來了全球公共產品的損害,那麽其他國家有權對其出口產品征收相應的關稅。之前的訴訟案例已經表明其合法性。
至於我國承諾2030年碳排放達峰,是否到時候也可以使用類似的邊境碳調節措施來解決碳泄漏的問題,目前還停留在學術討論的範疇,不過這種做法的確有助於免費搭便車行為的減少🙆♂️,促進全球範圍內的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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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的簡稱,英文全稱是🤧: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於1988年由世界氣象組織、聯合國環境署合作成立🤷🏼♀️,旨在通過現有科學信息,全方位評估氣候變化及其影響。
[2] 2℃目標是指將本世紀末全球氣溫上升幅度控製在2℃以內(相比於工業化前)🦸🏿♀️,以避免氣候變化的災難性影響。為此,全球可以排放的碳預算額度在一萬億噸左右,目前已經用掉一半。
[3]《煤炭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2015年我國煤炭產量和消費量都要控製在39億噸。2013年9月國務院印發的《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到2017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降低到65%以下。國家能源局則提出2015年就要實現這一目標。
[4]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中國氣體清潔能源發展前景與政策展望”課題組《我國煤炭需求峰值預測及應對》調查研究報告結果表明,我國煤炭需求峰值預計出現在2020年,峰值水平為45億噸。
[5] 在2008年至2012年的《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內,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應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減少5.2%🏃🏻➡️👨🏻🎓。
[6] 清潔發展機製,全稱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京都議定書》中引入的靈活履約機製之一。核心內容是允許發達國家在發展中國家實施溫室氣體減排項目,從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以履行發達國家所承諾的減排義務。
[7] 歐盟溫室氣體排放貿易機製,CDM中的碳交易形式是以項目為基礎的減排交易🤹🏿♀️,而EU-ETS則是以配額為基礎的交易🌁,EU-ETS允許成員國之間的企業根據各自的減排成本差異自由買賣溫室氣體減排額度,總之🧝,EU-ETS的運行和發展加快了國際碳排放交易市場的發展。
[8] 每單位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所帶來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9] 如果一個國家采取二氧化碳減排措施,該國國內一些產品生產(尤其是高耗能產品)可能轉移到其他未采取二氧化碳減排措施的國家。由於不同國家排放等量二氧化碳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是相同的,二氧化碳對氣候變化影響並不存在排放地域的差異,因此碳泄漏可能導致全球二氧化碳減排預期目標難以實現。
[10] 核心是基於進口產品與本國產品在碳含量上的不同,通過一定措施對它們的價格進行調整,從而縮小兩者的價格差。其不僅包含關稅🚴🏼♀️,還包含配額、許可證等其他形式的貿易限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