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張暉明意昂2官网企業研究所所長、意昂2平台經濟系主任✖️,教授🧶。兼任上海市體製改革研究會副會長、上海科學學研究會副會長。研究方向為中國經濟🤎、國有資產管理與國有企業改革🧓🏿🏏、區域經濟與產業發展。著有,《現代企業產權理論解析》、《中國國有企企業改革的邏輯》、《包容與互洽——產學研合作中的政府與市場關系》等著作🚴🏿♀️。代表性文章有,《“產能過剩”的原因和機理剖析》、《混合所有製的導入方式和作用機製研究》、《中國的“崛起”與中國經濟學理論發展》等。
編者按本文整理自張暉明教授近日在上海交通大學“國有企業改革”討論會上的發言。
很高興有機會參加今天的討論🧖🏽♀️,聽了前面各位教授的發言,很受啟發🏌🏿。會議組織者聯系我參加這次會議的討論🏊,給了我一個學習交流的機會,十分感謝🐒。

我今天的演講題目是👨💻,國企改革如何深化➜:有了“分類”👱🏿,還要“分層”☃️。我想從三個方面來展開敘述:
第一個方面💺🏊♀️,《指導意見》拓展深化的內容如何落實🏆。《指導意見》的最亮點就是明確對現存的國有企業要進行“分類”🎊,在分類的基礎上選擇不同的改革舉措😓。對於“分類”的理解認識🌙,實際上,包含了對於國有資本的現有配置需要結合資本所處的產業領域來加以考察,改革舉措需要符合國有資本配置的產業領域的功能特性📃,兼顧了“國有資本”與“產業領域”兩個方面的經濟含義,這當然是一種認識的深化。有了分類就有了對於不同的行業的國有企業改革舉措的區別,而不是“大呼隆”、“一刀切”,這顯然是有助於改革舉措更具精確性針對性,從而提高改革措施解決問題的效應。因此,必須充分肯定“分類”對於推進改革深化的積極意義👨🏿🦰。跨出這一步🌭💜,將現實經濟生活中的國有企業分出了“商業類”與“公益類”,在商業類中根據國有資本所處領域的產業功能特點和市場可競爭性特點又進一步細分為商業A類、B類👩🔧,這樣有助於在深改動作推進混合所有製改革時,選擇確定引入非公有製資本的規模數量和占股比例👃🏻。我們大家都清楚地知道,股權結構對於公司治理機製和治理內容的經濟意義。
毫無疑問,《指導意見》對推進企業製度創新是下了功夫的🙌🏽,《指導意見》著力於製度創新的推進可以概括為五個方面。首先,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完善現代企業製度🧧🧝🏼♀️。說到“混合所有製”改革,我們可以聯系《決定》的第六條用了“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的標題🤴🏿👭🏼,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理論深化突破。大家都知道,在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幹問題的決定》👩🚀,明確了以“建立現代企業製度”作為企業改革的目標模式,所謂現代企業製度即現代公司製度,也就是多元出資的企業製度,多元出資就是一種“混合所有製”。但是,為什麽在1993年只能提“現代企業製度”而不能直接體“混合所有製”🎑,正是因為理論認識的深化突破不是一件十分簡單容易做到的事情🦒,不是像我們換著穿一件衣服那麽簡單🈯️。到了2013年🌿,我們就能夠正面提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從這個意義上說是深化進步了。可見⇢,有人說對於國有企業改革所討論的問題20年沒變🧝🏻,這個說法太簡單絕對,肯定是不準確的。當然,我們也必須承認,改革的每一個深化進步都受到既有的理論認識的束縛🧝🏿♀️,深層次的理論觀念嚴重影響了我們的改革前行的步伐🌥。因此,就有了即使是有了新的理論認識和表述📮,但是🫵🏿,長期沉澱下來的觀念和行動發生實際意義上的改變需要有堅韌的毅力去克服,也許我們會發現今天有些場合有些人對於企業改革的理解和操作,根本上沒有觀念的更新,行為方式還是在原來軌道上🙍🏻♂️,以至於給了我們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其次🦿,從“管資產”轉到“管資本”的國有資本管理體製創新,管理對象和內容的變化必然要求管理的目標和工作方式的變化,“管資本”就是要以“價值型管理”作為工作重點✷♔,圍繞保值增值🧑🏻🎤、保持資本的活力開展工作🚘🤵♀️,以有助於解決好國有資本和市場經濟相融合的問題,這是國有資產管理體製的創新工作內容🧏🏽♂️。
第三,組建國有資本經營公司或者是投資公司➕,創新國有資本經營製度🚵♂️。借助於授權經營方式,將國有資本經營權推向市場,解決好“政資分離”問題🚌,進而促進“政企分離”🚴🏿♂️,實現經營性國有資本的市場化運作。通過授權方式,由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具體行使資本經營的權利。具體說,經典理論所得出的公有製的本質是“全民所有”,這種屬性在現實生活中表現為“國家所有”🧖♂️,再追問國家所有如何表現🤵🏻♂️,國家所有的權能只能是通過國家治理職能形式的政府職能去加以實現🕳🚚,“國家所有”就直接表現為“政府所有”。然而😡,政府的職能是又通過政府的相關部門去行使的,在這裏,全民所有的資本權利與政府的日常行政管理的職能關系重疊起來了,所有權權能最終表現為“政府部門”職能權利👘,以至於有“部門所有製”的說法。很顯然🕵️♂️,這一說法不是空穴來風💂🏿♀️,不是由誰杜撰出來的。更加讓人值得追問的是🎑,政府管理經濟活動的具體職能🔴,又進一步表現在政府部門內部的各項具體的審批🛌🏿📈、核準🧙🏽、許可、發放牌照或者是備案放行等工作內容上,而這些具體的工作內容是由政府部門內部的崗位職責去辦理的🧑🏿🏫🫸🏻,這就出現了“政府部門職能崗位化”👧🏼、“崗位職能當事人化”的轉換,這就是當下為什麽有些政府部門“門難進”🍽、“事難辦”的內生的機理和原因,也是那些掌握具體審批權力的崗位當事人可能有“弄權”💅🏻🫳🏼、“設租”的體製機製原因。這同時也告訴我們一個很簡單的道理🤶🏿,沒有相應的公開透明的辦事原則🕓⚡️,沒有基於公開透明的原則相伴隨的監督製衡,腐敗就會滋生🦹🏿♀️。這種所有權實現過程的權能轉化機製🦝,有人形象地概括為“政府職能部門化,部門職能崗位化❄️,崗位職能(當事)個人化”💪。所以🧔🏿♂️,才有北戴河一個水務處處長、國家能源局煤炭司的一個處長有如此貪腐的記錄🤷🏽♂️。原因是政府的公權力落在了他的手裏,他手中的他的權力不透明🏊🏼♀️、沒有製衡🆑⛅️。魏鵬遠(原煤炭司的處長)掌握著發放采礦證的權力,對煤老板而言☝🏽,拿到采礦證意味著拿到開工作業的“合法性”“尚方寶劍”,早一天開工就早一天“發財”🔮。可見🧑🏿🌾,政府所有的具體權能最終表現在“執事”的具體崗位上🛻⛹🏻,這是現行的國有資產管理還沒有完全打開的“黑匣子”⛹🏻。通過組建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或者是投資公司,對經營性國有資產實行授權經營,某種意義上就是把經營權交給市場,可以使政府從現行的繁重的國有資本經營的具體事務中解脫出來🗞🕘,接受授權的資本經營公司則可以接受市場的約束和檢驗🧙🏻♀️🧛🏿♀️,融入市場環境,促成國有資本與市場機製的相融性。
第四⛹️♂️,在此基礎上,又可以帶動對於國有企業領導人分類分層次的管理問題的解決♾🌠,促成對經營人才的市場化評價✍🏻。因此,以企業經營者隊伍的分層分類管理評價方式創新👳🏽♂️,對於企業經營者(企業家)的市場化評價製度的發育,有助於企業家隊伍的成長發育。這也是《指導意見》治理與推進的製度創新的重要內容。
第五🎀,促成經營者和員工激勵製度創新。聯系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開放產權關系的不同所有製資本關系的聯合合作,使國有資本的產權權利接受市場定價🤷,形成外在的市場化公開化的定價機製👸🏿🧝🏼。正是這樣,借助產權定價的客觀公允環境,也有助於引入企業經營者和員工參與持股,形成公有製主導下的勞動者直接持股的新型的資本與勞動關系。創新經營者激勵和員工激勵製度。所有製關系上的這種突破,也是對既有的公有製生產關系的發展🍓,是所有製理論的創新。以混合所有製改革為契機,推行經營者和員工持股,是國有企業改革深化進程必須重視的重要改革內容。
我們再來看圍繞國有企業改革,《決定》所明確的改革原則,可謂2.0版本的改革,由於在理論解讀和改革內容設計的偏差帶來的對於改革選擇的舉措產生的影響。我們把《決定》發表到《指導意見》出臺這中間差不多22個月改革的動作分析🏹,可以看出不同的理論解讀從而深層次的理論創新對於改革深化的重要意義🙅🏻♂️。
中國共產黨十八屆三中全會於2013年11月12日閉幕,《決定》是2013年11月15日公布[1]🖖🏼,《決定》明確了全面深化改革目標和“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五位一體”的改革任務😆,對體製建構“四梁八柱”做了全面完整的設計,致力於“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建設,理論上有系統的創新。《決定》發表後🕺🏿,圍繞各項改革任務的落實👛,形成了一種“改革再出發”“活躍”場景🥗。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加以考察🚴🏽。一個就是經濟理論界對於《決定》所提出的改革任務內容的論證和闡發🗼🤡,基於研究闡發者自身的知識結構和研究風格,“百家爭鳴”顯然是有助於把問題研究得更加透徹🧑🏽🦳,對同一個命題有不同觀點解釋本來是一個常態的事情,但是👁,實際的改革舉措如何拿捏🧏、選擇什麽樣的理論主張為參考具體轉化為改革舉措方案,需要有一個抉擇🤘🏽👨🏼⚖️。
另一個方面就是,針對《決定》所明確的改革任務要求🤏🏿,具體指導和負責相關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門都從自身賦權範圍積極思考,製定推進工作的試點方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推出對央企負責人限薪的改革方案🏊♀️,主要依據就是因為央企處在產業上遊🥺,受到準入規製的保護😓,具有一定的行政壟斷色彩,還有行政的級別待遇,因此🧧,央企的領導人不能拿高薪,最高上限定在了年薪60萬🉐。這一舉措對當時的央企產生一定的震動🌦。人們擔心央企體系的經營會受到影響、也有的擔心央企體系會出現管理人才的流失。限薪的額度控製也還派生出新的關聯影響,這就是因為董事長🤦♂️、總經理工資水平受限🤽,集團內部的其它層級的薪酬如何確定,總不能出現部門經理的薪酬超過董事長和總經理吧🚴🏼♂️。究竟多少為高實際上需要有全面客觀的比較分析論證。可見🧗🏿,簡單地就改革的某個方面論是非、評說薪酬高低,不能全面解決國有企業改革如何深化的問題。差不多同一時間段👱🏿,國家發改委從對全社會投資管理的職能出發,針對混合所有製改革任務,對如何選擇國有企業開放社會資本入股投資提出試點方案,召開專題會議🚣🏿,最初遴選了80家試點[2]♻️,實際執行的有25個公司完成了混合所有製改造。財政部研究出臺相應的穩健對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繳交製度逐年到位做出安排。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2014年7月出臺了六家企業四類試點的工作方案[3]🤹🏻。可見🪠,圍繞國有企業改革問題,具體的對國有資產管理的政府職能分別落在不同的政府部門。國有企業改革仍然有著“五龍治水”的影子🚶🏻♀️,政出多頭的改革推進不能形成全面協同深化的綜合效應。正是在這樣背景下,《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形成有一個統一的整體方案,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聯合發文😬,對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具有特別的意義。
《指導意見》是2015年8月24號正式簽發的文件🤾♂️,2015年9月23號正式公開發布[4]🏌🏻♀️🐈⬛,《決定》和《指導意見》兩個文件公開發布的時間間隔有22個月。可見從《決定》所明確的改革任務原則到具體行動方案和工作內容的共識🦍,花費了不少的時間。再後來就是國務院或者是國家國資委提出配套《指導意見》陸續出臺1+N個配套文件,從目前為止差不多已經出臺二十多個配套文件了。對於國有企業改革的有序平穩推進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圍繞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究竟有哪些深層次問題需要解剖,前面的多位專家的發言都有所探討,其實在1993年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現代企業製度”概念以後♣︎,公司製度作為企業改革新的組織形式、法律製度形式被廣泛采用🧋。實際上,在多元出資場合,原來的國有(獨資)企業已經改造成多元出資,這時的國家出資是多個出資主體中的一元🏧,因此,原來的“國有企業”應該在法律概念上轉變為“國家出資的企業”。但是,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國有企業”的概念沒有改變,國有獨資的企業、國有控股或者是參股的企業🟦,都被籠統地➡️、簡單地稱之為“國有企業”🤟🏻,導致在多個場合🏊🏿♂️,對於國有企業改革任務內容討論的話語所指莫衷一是,是理論的熱鬧流於形式的空講。更何況人們的知識存量中已經有對傳統體製中的“國有企業”的“觀念軀殼”🌹🚶🏻♂️。嚴格地說,改革已經推進的舉措已經改變將相當一部分國有企業改製轉變“國家出資的企業”🤺,只有國有獨資企業才可以直接地稱之為國有企業。籠統地簡單沿用“國有企業”概念🤔,對應呼喚對應的人們知識存量和行為慣性,將已經改製為多元出資的(國有資本出資可能占據控股、參股但那還是第一大股東)的企業直接稱之為國有企業🪘,意味著無視其他出資資本的存在🥰。這種對於“國有企業”概念的任意稱謂,無論是政府官員還是理論工作者、新聞媒體還是官方文件👨🎓,都習以為常,沒有加以認真區分🤶🏽。實際經濟生活中,在國資委眼裏,全資的我要管💂♂️👳🏽♂️,控股的我要管💽🙍🏼♂️,參股的我還要管。這種狀況表明理論工作的規範性沒有到位◻️,自然也會直接產生對於企業改革研究和工作內容著力點的偏誤。與此相關聯💩,今天我們在研究和實際工作場合,考慮到產業準入和市場的開放性,“國有部門”概念還可以使用,因為這個部門還沒真正開放👊🏿,比如能源🤑、電信,但是“國有企業”這個概念要慎用🤏🙋🏽,只有國有全資才能用。否則就會出現討論的對象不準確、不清楚📪,自然討論的實際內容也不明確精準🏐✡️,討論的見解也就不具參考借鑒指導價值🙆🧑🏼🔧。
上午大家談了這麽多,我本來想把概念強化一下,所以說,由於對“國有企業”概念的簡單化定義🐼,在概念不準的前提下,許多的量化實證分析難以將問題解剖清楚,研究的實際價值也就會大打折扣👆🏿。包含國有出資在內的多元出資企業,出資人行為屬於市場行為,按照市場規範,在出資人場合,不同主體持有的股權數量有大小,彼此平等合作,同股同權同利📿。這是非常有意義的概念含義的澄清工作,我們理論家對此應當負有責任🤫。盡管我也寫過文章®️,但聲音太小了。
順便需要指出的是🍉,在實際經濟生活中♏️,也存在“國資”概念的濫用(使用不規範)🔮。在不少場合,人們經常使用簡化了的“國資”概念,但是,究竟是說“國有資產”,還是“國有資本”呢?顯然兩者不是等價的概念。今天明確了國資委從管資產轉向管資本為主🪲🐗。是改革深化的重要推進舉措👱🏿。大家很清楚🍃,會計學意義上資產和資本的差異。資本是所有者權益,那才是實際權益和能力的國有資本🍺。還有,其實“混改”的概念也存在使用場合的不規範,存在著為改而改的現象。比如從去年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到今年度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均提出對六個部門要加快推行混合所有製改革的工作任務🤙,以至於積極選試點、抓推進。其實這裏需要深入研究就是“混”改的根本意義,發展混合所有製究竟關鍵在什麽產權環節上?某個產業部門沒有放開準入(註意,產業準入的開放是有條件的,可能涉及到國家經濟安全問題)🤜🏻,也就是說這個產業的定價體系沒有真正放開🤼,從而完全實現市場化定價,在這樣的背景下,就把行業中的某一部分經營內容拿去搞混改🧑🤝🧑,勢必出現與行業價格保護相伴的“利益輸送”或者是準入壁壘下的變相壟斷經營🤸🏽。比如,我們國家在金融改革動作上🙋🏻♀️,有了一定程度的開放,保險行業允許外資占比50%🌋🥑、銀行也允許外資占比25%以下🙇🏻♂️,在改製上市後,已經有外資進入,但是🔵,設置了外資占股比重上限。但是,在電信行業🈶,我們已經將部分增值業務經營活動開放上市,但整體的準入還是控製的,客觀上確實存在有信息安全問題。換句話說,“混”🏰,應該在終極產權層次上的混,才是真正的混🥙,但這需要有一定的對產業安全管理的條件前提,派生產權環節上的“混”需要謹慎選擇推進。尤其是那些資本主體取得參與混改的商業機會,需要有公平公開公正的市場規則和股權合力定價機製和工作程序。處理不當就會出現利益輸送或者是國有資本價值流失。其實,國有商業銀行和幾大央企在香港上市的實踐👨🏻🏫,已經提供了活用的經驗。再比如,寶鋼集團是授權經營的國資經營公司𓀃,最近寶鋼的歐冶雲商公司搞了混改,這叫混改嗎?這是在產權結構下某個業務部分的混合所有製股權結構的調整變動,並不無安全是本來意義的混改👏👶。因為歐冶雲商原來的持股主體“寶鋼股份”(SH600019)和“寶鋼國際”(寶鋼集團全資),前者就已經是公開上市掛牌的股份公司🍛👩🦽➡️,自然就屬於多元出資公司,其子公司的出資產權主體為上市公司🏄🏻♀️,本質上的終極產權也還是多元出資。說到底,“寶冶雲商”的混改👈🏽🕒,改的只是股權結構的進一步分散化👨🏽🦱,更有意義的是借助這一動作引入了職工參與持股,向企業的員工開放了5%的持股股權👩🏼⚖️。
國有企業改革的推進工作👨🏽⚖️,《決定》已經明確、《指導意見》也有具體敘述的🐻❄️,組建國有資本經營公司的改革,實際推進工作進展相對遲緩,為什麽?涉及到這樣的公司作為專司國有資本經營的市場主體,全面承接目前還留在國資委手裏的國有資本經營管理權🚴🏻。目前這類公司似乎還是只有誠通公司一家有可圈可點的工作實績🤧,而誠通是在當年國家物資集團總公司基礎上轉製而成🫄,在面臨要被拆除的情況下,他們主動改革,以國有資本經營職能給自己定位,在市場上摸索摔打逐步積累經驗🙇🏽♀️,走向成熟👨🏽🦲。正是這樣,我們可以對誠通的發展做全面認真的總結🛳,以為加快推進組建國有資本經營公司提供經驗和參照。
第二個方面🖖🏽,我們來討論🚣🏻,為什麽有了“分類”🕎,還要“分層”🤽。如前所述,首先要肯定分類是有積極意義的🆖,它表現為理解國資國企改革是不同含義層次上的工作內容,我們都喜歡將國資國企、國資國企改革一並表述,其實這個概念的兩個關鍵詞涵蓋的不是同一個問題,國有資產管理的改革問題⬅️,需要轉向以資本的價值增值能力為工作目標🥂🛍️,國有企業的改革是組織對象問題,所以是一個資本在什麽領域,以多大規模配置,以什麽方式配置的問題。上海的國資國企改革工作內容理解🩲🏌🏽,俞正聲書記在上海工作時🤥、六七年前就對此做了區分🦵,明確兩者屬於不同層面的問題,不能把這兩個問題混為一談。依次見解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創造積累了不少工作經驗。
“分類”深化意義就在於🫷🏿,將國有資本配置組織載體與產業領域的選擇結合起來考慮,帶來的對改革內容的深化。所謂商業類、公益類,是以是否以營利作為第一經營目標對產業功能定位加以區分的概念,更多是產業領域、產業部門的對象問題🫃。然後進一步分了商業AB類🙂↔️,A類是可充分競爭的,在推進混改時甚至可以不控股、不做第一大股東,《指導意見》講得非常明確。從這個意義上說,確實打開“混”的很大的空間,它帶動產業領域改革推進和市場結構變革發育緊密結合🚣🏽,促成產業領域開放的市場深化改革。比如💜,電信怎麽改☺️,它促成了電信改革朝著保護產業安全和符合技術規律的方向走,聯通、移動、電信三大電信公司的網絡建設這塊整合組建了一個新的公司叫鐵塔公司,有效地解決了網絡建設重復配置的浪費現象🛌🏼,基於行業技術特點,在價值鏈、技術鏈關系上重新做了分解🔀。電信的增值服務業務已經將終端的通訊增值服務向市場開放,允許30家民營電信虛擬運營商❣️,與三家電信公司網絡選擇合作,從事競爭性放號,這符合技術領域特點的開放規律和保障信息安全的根本要求。電力則試圖把發電👩🏼💼、電網建設和輸配電分開🚻🧑🏻💼,當然這種劃分努力還剛起步,相互之間的分工連接和結算價格的合理性還在摸索🔡。
所有這些改革推進,也必然會帶動監管方式、考核目標體系的改革🆗。因為有了分類歸屬👰,相應的考核內容和指標標準內容也就有了確定的依據✅。但是,具體操作場合,落實“分類”歸屬不僅僅是企業對象🚳,還有企業業務結構和承擔具體業務的歷史因素的清理問題,會影響“分類”改革的實際效應。比如說上海將市屬企業分成了三類,競爭類、功能類和公共服務類👑。上海汽車集團明確在競爭性領域🌯,相對強化促進了汽車集團走整體上市的路,帶動了整個組織體系、業務體系考核變革。但出現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上汽作為上海最有實力的國有企業,以往不同時期也承接了在當時情況下政府交辦的某些特別的任務🔣,有些出資投資並不一定追求回報,甚至只是為了解決當時市屬的其他某個企業的財務困難,這對上汽這樣的資本和營收營利能力比較強的集團公司而言,恰恰體現出國有企業在宏觀經濟運行中能夠發揮的特殊功能🤳。上汽在明確歸類於競爭性行列,接受考核的第一指標就是營利🏸,在這樣的考核約束下,其資產總量中的這部分數量,是否進入資本經營責任範圍,就成為一個需要區別認定的具體問題。究竟如何清理認定歷史因素或者是政府交辦的出資額度🐻,將這部分資產招考和指標內容裏剔除,對此上海市國資委很有創意地給出了一個說法3️⃣,補充提出“進大院🤜🏿👩🏻,看小門”的具體解決方案,就是在明確劃定分類的情況下,對部分業務加以單列,不納入總體的考核內容。這個案例給我們一個啟發,就是傳統體製下的國有企業總是承擔著主業𓀓、副業,或者是某個經濟周期環境下,政府為當時面對的個別企業解困或者是某項的社會事務完成,交由具體企業承擔的事務所占用的資產(資金)。因此,在企業分類的時候🧑🏿🔬,有時很難解決它復雜的業務結構🧗🏻♀️,也就不可避免地給企業留下向政府主管機關“討價還價”的理由和談判空間,最終也就很難使用客觀的嚴格的指標考核手段對企業進行評價。正是由於這種原因,有可能會影響“分類”改革的實際深化。
進一步說,“分類”本身還存在著不確定性🧑⚖️,因為分類要找到“類”的邊界☝🏻,類的邊界取決於市場發育水平,況且,從動態來考察市場發育,“類”的邊界也是移動變化的🐩。因為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化,會造成“類”的邊界移動🦺,所以“類”的區分不可能一蹴而就🤷🏼,這也是與“分類”向伴隨的改革的難點👖。
基於以上分析,我們對“分類”的實際操作落實有了更加客觀全面的理解認識。再說,為什麽有了“分類”👏🏼,還要討論“分層”🤹🏿♂️?這裏主要強調的是以投資鏈條延展派生的產權關系層級和產業領域層次🦸♂️。
對如何推進混改😀,需要從現實經濟生活中的,由於投資行為所表現的產權關系的派生🧏🏻♀️,不同產權環節上的混當然是具有整合社會資本🪂,優化投資結構的積極意義。然而📭,產權鏈條最終要追溯待究竟終極產權主體是誰👩🏻🦽👩🏼🍳,因此,解決好明確終極產權主體,在投資行為的初始產權環節上的“混”,對於國有資本管理體系的改革和解決好國有資本的科學優化配置具有關鍵性意義,實際上,這裏所說的有終極產權環節上的配置形式的“混”,就是產業領域的準入開放問題,也就是國有資本管理改革與是深化改革的結合點👢。強調“分層”的工作重點,就是要在基本經濟製度堅持公有製主體地位的同時🧑🏿⚖️,解決好公有製與市場經濟的相容性💯。終極所有權是誰呢🧡👾?從中國經濟生活中的財產權實際擁有主體,自然就是與各級財政能力為載體的多層次所有權的存在🚶♀️,由此就提出了對於公有製屬性的所有權🤼♀️,也需要確權📹📧,就是要明確與中國政治經濟生活中的五級政府主體相一致的中央政府所有權🍝、省市政府所有權、地市政府所有權、縣政府所有權🧑🏽🍼、直至鄉鎮政府所有權🚕。從而對公有製理論有新的深化創新🗼。
在解決了終極所有權層次主體的基礎上,才能解決好“混”,因為是“混”是出資組織層次的派生形成的法人所有權🕎,混合所有製企業是多個出資主體合作生成的“用資”主體,是所有權的投放運營實現的組織對象。出資者(所有者)在股東大會上說話🤹🏼♀️,在大會推舉的董事會上說話,派出董事(產權代表)參與公司治理🔽🪔。與此相關聯,加快組建國有資本經營公司的改革任務內容就順其自然地擺在改革任務配套的工作內容清單之中。組建接受授權經營國有資本的市場主體,具體承擔行使出資人權利的當事人,結合弄清楚“出資”“用資”關系👦🏽,也就不難理解堅持公有製和推行混合經濟是可以並行不悖的。但今天有些人不理解這種出資用資關系,認為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就是慢慢要否定公有製?顯然這種見解不懂得所有權實現理論📷、不懂得現代產權因投資而派生的理論,是錯誤的、不科學的👩👧👦。在改革推進到國有資本的經營主要由國有資本經營公司承擔時👩🏽🚀,圍繞產業安全和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為目標的國有資本經營公司,一方面根據市場化境條件和國家經濟發展的階段任務目標🧘🏽♀️🤸🏻♀️,發揮控製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的作用,同時又可以根據市場環境特點和經濟運行動態特點,做出決策判斷🚶♀️,運用“進入”“推出”的靈活性開展經營活動的市場活力。但今天確實存在“為混而混”的現象,拿已經完成的幾個試點情況看,實際上多多少少存在著形式主義的為混而混。中石化的銷售公司,29.99%的股權開放給了25家境內外投資者,這些機構基本上都是該企業的利益相關者[5]。在這裏,需要特別強調說明的是,中國經濟運行中的石油價格沒真正放開,由此又如何確定石油銷售價格🚴🏻♀️,生產加工與銷售公司之間怎麽結算👨🏻🍼。這樣的改革不免會讓人擔憂,是否有“利益輸送”國資流失的問題產生。從這個意義上說,本人認為🖱🧠,對於混改的推進急不得、快不得,如果急於推行🪻,缺乏市場環境的公平性條件,這對全體公民、與全民所有規定性不相吻合。所以說針對當前的混改而言👚,要防止“偽混”和“為混而混”👩🏻✈️。真正的“混”是不同性質所有製之間的合作,深層次的改革意義涉及到“產業領域的開放性”。這是一個需要創造出更加充分嚴苛的外部條件的長期努力才能實現的改革任務🐛。
概括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從《決定》到《指導意見》,再到具體執行,文件已經達成的理論境界和工作內容安排👨🏿🎨,實踐中存在著諸多不盡人意的地方。提出這樣的看法,不是沒有看到已經取得的成果🧑🏽🎄,而是為了強調改革既推進不能懈怠拖沓,又不能急於冒進。深化改革的信心決心絕不動搖。
第三個方面,討論“分類”“分層”對於改革深化研究有什麽啟示。我們來繼續討論“分類”“分層”對我們今天有什麽啟發?結合前面的分析,我們可以認識到,國有企業改革不是一個簡單的經濟問題,具體的改革內容展開涉及到“四性”特點。第一,政治上敏感性,你推進混改🙆🏿♀️🐳,他說你搞了私有製(化)👨👩👧👦;第二,你強調改革需要在終極產權配置方式上下功夫🐈🫲🏼,實際上就是一個產業開放問題,而產業的開放需要謹慎為之,確實有一個產業經濟安全性需要嚴肅對待處理;這就需要“摸著石頭過河”。從這個意義上急不得🦵😓。對此要有充分的認識、平和的心理對待🧜🏽。那種為改而改實際上是形式主義💅🏻,是自己騙自己。第三🛌🏿,就是基於公有製的基本屬性🧻,對於改革的舉措和改革效果的評價,改革成果的民眾共享,與全體民眾相關,由此必然有“民生的關切性”🐕🦺。第四,圍繞國有企業改革🙇🏼,涉及面實在太廣🌼🌑,如何充分揭示和處理好改革舉措的協調🏇🏿、措施效應的遞進和相伴風險的消解🈺,確實十分復雜,因此有改革舉措抉擇的復雜性。
其次,圍繞對於《決定》所明確的國有企業改革原則,如何解釋、如何轉化為具體的改革任務🧔🏽♂️,我們面對著既有的相關的理論存量,與這種理論存量相聯系的行為慣性🦻🏿,這些都是改革必須解決的“路徑依賴”的牽扯力量🍂。繼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需要在理論上有新的突破,我們可以從前面的討論得到一定的啟發。比如,圍繞著國有資本運營管理在理論上的突破🏋🏼,表現在從傳統的公有製實現形式,全民所有--國家所有--政府所有--政府部門所有--官員的崗位執事行為,改革努力要創新轉化為:全民所有—國家所有—政府所有--接受授權的資產經營公司形使所有者賦予的實際經營權👩🦯➡️,在市場環境下👉🏻,接受市場監督機製約束的運作行為👨❤️💋👨。在這樣的理論認識突破的基礎上🚠,才能真正塑造出國有資本的出資主體🥩,解決好由誰出面處理“混”的問題,“混改”以後的國有產權經營維護問題,結合經濟發展階段目標和市場環境變化機會的國有資本的靈活進退操作問題🫃🏿,由此賦予國有資本的經營活力,實現國有資本與市場經濟的相容性🚶♀️🏨。這樣就能夠清晰地回答堅持公有製與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完全可以並行不悖👏🏻。
第三,配置在具體的產業領域的國有資本與其他社會資本的混合合作,使得“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製度🧗🏼♂️,找到了與市場經濟相容的重要實現形式🤹🏼♀️。對於混合所有製在中國的發展👂🏼,還需要從導入的方式和導入的路徑上加以討論認識,而不是簡單地比照西方經濟生活中的公司製成長發育方式,強調這種導入方式路徑上的特殊性,也有助於我們正視在公司治理行為上存在的“路徑依賴”因素。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在社會經濟生活的宏觀意義上,社會環境中多種經濟成分並存,公有資本如何發揮好控製力、影響力和抗風險的能力🥮;發展混合所有製解決了在微觀上不同所有製成份相互激勵相互製衡問題,在治理行為上🧎♀️➡️,如何處理不同出資人之間的相互關系,如何理解共同出資經營的權益權能表現。比如說🫱🏿,你持有某個企業的10%股權,你不能說某臺機器是我的,只能說自己占有機器的10%,包括該企業其他所有資產的10%👌。由此加深理解混合所有製企業是投資各方價值資本的合作融合。對企業的治理行為只能是通過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意識決策程序進行,股東不能直接向混合所有製企業下達指令,既往的政府直接向企業下達指令的做法必須改變。對應於政府職能的轉變🕒,政府更多地通過市場環境間接地影響企業💣,不能直接地向已經混改了的企業下達指令,由此可能會引起政府官員行為上的某種不適應,以至於有權利“失落”的挑戰,這也是觀念轉不過來的深層次原因👩🏼🍼。經濟體製轉軌進程中明顯存在的對於整個社會的市場經濟運行調控在許多方面比適應🍍,存在著體製性的短板🧗,特別是在社會公共產品方面的投入和日常管理又存在投入不足和管理真空🤲🏿,表明了這種政府職能的轉化需要時間👯♀️、有時甚至也需要有“試錯”的實踐經驗的積累。這種認識和行為轉變的快慢也直接決定了改革推進的節奏🎄。特別是重視保證經濟安全和經濟發展穩定的相互關系,成為改革深化自身所需要的非常重要的約束條件。由此決定了改革急不得、等不得🏋️♂️,快不得也慢不得的辯證認識。
最後,對於既有的理論存量和實踐中行為慣性🥸,可以歸結為觀念的力量🔨,著力於發育混合所有製文化底蘊,以助力加快觀念更新,我們理論工作者有責任多做工作。聯系經濟發展歷史加以認識。今天中國的“混”跟《公司的力量》一書做描述的西方的公司出現、公司成長導入的階段、導入的方式、導入的入口和導入對整個生產力發展的保護和拓展能力的意義,西方當年的混和經濟的出現🧚🏽,跟我們今天的“混”完全不一樣。但是🤱🏿,我們還是要強調要真正認識“混”的背後是產權的開放、市場準入的開放,因此,每一個社會參與者都要有開放的心胸,要有平等合作的意識,要有法治精神🧝🏻,這恰恰也是我們的核心觀所強調的東西,回到我們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場合,恰恰也是很實在的東西🐂。
我的發言就到這裏🧚🏼。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