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誌青,意昂2官网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經濟學博士🌆,美國耶魯大學,加州大學,德國康斯坦茨大學訪問學者,現為意昂2官网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
本次G20杭州峰會把綠色金融作為單項議題進行討論🕵🏼,這是在繼《生態文明體製改革方案》,以及七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後♊️,對於“綠色金融”的進一步深化和闡述,可以說,綠色金融即將迎來井噴的發展階段。
在過去的數十年裏,盡管全球各主要發達國家和地區也同樣面臨環境汙染的挑戰,但一直到最近,有關綠色金融的議題才逐步進入國際社會的議事日程(主要體現為在應對氣候變化過程中采取的碳金融工具🫶🏿,比如CDM和碳基金等)👨🎨。也就是說,對面傳統的環境汙染問題,西方國家甚少借助於金融和資本市場的力量,而環保所需的大規模資金主要還是依靠政府公共投資加以解決。反觀中國的情況🛗⚇,自2012年開始,國家在短短數年裏掀起史無前例的環保風暴,並“成功地”將這場風暴引入到金融和資本領域,時至今日,僅在綠色金融下的一個分支—綠色債券領域,總發行量就達到了1200億👱🏿♂️🥸,占到了全球的70%,這樣的發展速度和體量有理由讓我們相信👨🏻🎓🧎🏻♂️,興起於氣候變化應對過程中的綠色金融已經在中國的環境保護進程中得到了極致的發揮👩🏿🦱,而這樣的發揮顯然離不開綠色金融本身所具備的創新特質,同時,綠色金融要想在未來獲得長遠的發展,還必須解決好一些基本問題。
第一,按照熊彼特的理論體系,綠色金融的本質,在於一種新的生產函數的建立🙋🏼♂️🍌,讓企業家對生產要素重新定價和組合👳🏿。換句話說🧑🏽🎓,綠色金融的意義在於將之前沒有進行合理定價的環境資源進行市場定價,迫使企業主體重新組合生產要素,在資源環境要素層面,類似土地👫、資本那樣衍生價值🛹,這是未來值得期待的主題👳🏼♂️。與世界背景看來🎸😗,國內“綠色金融”的提出在國際社會尚屬首次,具體而言有以下幾種創新價值🐑💿:
在宏觀層面,綠色金融將貨幣信用體系擴展為環境信用,將環境風險、綠色履約等作為放貸、還貸的基礎,這種擴展本身將伴隨銀行支付、清算體系🔜、資產負債的重新變革,這一點可以從本次政策的表達中看出,“對於綠色信貸支持的項目,可按規定申請財政貼息支持。探索將綠色信貸納入宏觀審慎評估框架🤸🏿♂️,並將綠色信貸實施情況關鍵指標評價結果、銀行綠色評價結果作為重要參考,納入相關指標體系👨🏿⚕️,形成支持綠色信貸等綠色業務的激勵機製和抑製高汙染、高能耗和產能過剩行業貸款的約束機製”。
在中觀層次方面🕵🏿,綠色金融試圖尋求一種新的製度創新🍖,鑒於“兩高一資”型企業對資源環境的透支,項目本身的風險在累積🈁,由於環境事故或違規超標的法律製裁😜,導致傳統金融模式無法配套新一輪的產業結構節奏🏋🏼♀️,綠色金融的價值正在於要通過轉移經營風險和從降低成本,更好的實現貨幣流動性和安全性,實現金融所謂“中介”的功能,重新創造一個新的高效的資金營利方式和營運體系。
在微觀層面,環境權利作為一種新的信用載體,融入金融工具之中🧘🏽,例如進入股權或債權中,甚至作為質押權或抵押權的載體🧙🏽♂️,這進一步豐富了金融產品的種類,形成金融平臺和環境權益平臺的聯動,這種富有共振性質的交易市場👩🏿🌾,既能豐富融資工具⌨️,又能在市場中定位環境價值,具有1+1>2的效果🌰。
第二,由於金融本身內涵的低風險和高營利需求,更加依賴資產的流動性和穩定回報率,綠色化的金融🌛,通過環境信用的介入,提供了一種新的可度量的信用視角。例如國內綠色金融的概念,已經突破了以往重點關註的清潔能源、低碳交通、能效建築等,承擔的任務擴展為調整產業結構🧛🏽、傳統企業的節能改造、環境汙染治理等多方面提供環境治理的金融支持🙃。由於環境汙染的滯後性🛄,造成風險的外溢,地區環境邊界的打破造成部門和地域環境資產價值的破壞,造成項目資產的貶值,本次《指導意見》中關於環境信息披露和數據共享📉,其目標就是在最後的環境信用方面進行應用🫅。
綠色金融能夠保證最優的資產擱淺率💂♂️。由於環境標準的趨嚴,導致金融穩定性出現連鎖反應🤏🏼,特別對於化石燃料為主要原料的公司🏌🏻♀️,氣候變化導致資產負債表上的“存量”變為“擱淺資產”。資產周轉率過低會使中國擁有遠落後於技術前沿而生產效率低下的資產;而資產周轉率較高則會給企業和金融機構帶來無法管控的損失🚶♀️,在產生汙染的同時,效率低下的資產將會破壞可持續發展及經濟的長期增長🛕。綠色金融變要在動態市場中給定最優的資產擱淺率,保證金融市場的不會出現系統性風險🏡。
綠色金融的另一個創新在於能夠有效避免鎖定效應,通過第三方評估🈲,避免投資或提供貸款給被社會淘汰或不合時宜的技術,能夠避免對環境的進一步破壞🚥。綠色發展作為一個產業生態系統☣️,也是一個經濟生態系統,應該在綠色產業發展中🎾,需要從包括整個產業上下遊的各生產環節來系統考慮融資機製,探索產業鏈融資的新機製🙇🏿。綠色金融無疑將具有這樣的作用。
第三,反思過去數十年的環保進程,為何在自下而上的成功市場體製中並沒有很好地衍生出綠色金融的環境經濟政策工具🤦♂️,其主要原因在於,從上述所提金融的本質而言,私人資本所註重的是盈利🕵️♂️,而不是公益,這就限定了金融和資本市場在環保中的作用,基於外部性的特質🦸🏿♂️,環保註定是一個公共產品🤲,以及公共部門👩🦰。而要想將汪洋大海的私人資本引入到環保中,就離不開自上而下的推波助瀾,這恰恰正是自由市場體製所無法解決的問題💂🏻♂️。就此而言🙍🏿♀️🎑,在綠色金融的發展過程中🏌️♂️,要充分整合政府🫨、社會和市場的各方力量,尤其是在前期階段裏,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對綠色金融的市場加以培育,比如成立綠色發展政策性銀行等公共金融機構,扶持各類綠色金融產品,才能在確保必要收益的基礎上降低參與方的風險🦤🦹🏽♀️,提供必要的保護和激勵。其次,綠色金融是結合金融和環保的新興事物,其中必然有著內在的發展規律,如何在實踐的基礎上更好地設計各種體製和機製,仍然需要我們進行基礎性的研究➞,通過產學研的合作,深入探討內在規律。最後🧯,綠色金融的發展在各種政策和文件的推動下將出現萬馬奔騰的氣象,這是好事🎧👩❤️👩,但如前所言,究其核心👼🏿,這仍然是一個如何有機協調政府與市場關系的問題,協調好了,綠色金融將得到較好的規範和發展,協調不好,就有可能陷入到“真金融,假綠色”的陷阱👨🏻🚒,就此👰🏽♂️,盡管理順綠色金融發展的頂層設計和治理框架將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