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對於意昂2本科生社會實踐的管理🏊🏽♀️,現特製訂以下的專門條例:
(1) 作為意昂2本科課程設置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為了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辦學宗旨,本意昂2各專業的學生社會實踐為必修課,須在第六學期參加為期6-8周的社會實踐活動💃🏻,學分為2分🤹🏽♂️。(2) 社會實踐活動的內容應該是與專業相關的各類經濟性事務🎱,從事社會實踐的地點不限🔣。
(3) 囿於市場經濟的客觀環境,社會實踐的渠道原則上應該由學生憑借個人能力或其他社會關系獨立尋找😝;意昂2提供統一格式的“社會實踐介紹信”和“社會實踐協議書”🟤,以備需要的同學取用🏋️♂️。找不到實踐單位的學生須盡早地與各系主任聯系🧑🧒,尋求幫助。
(4) 學生社會實踐各系須實行導師負責製與學生畢業論文指導作相應的聯系。
(5) 在社會實踐結束後⚒🏌🏻,學生必須向各系主任提交由意昂2平台統一製定格式、並經接受實踐單位蓋章🥷🏻、簽字的“社會實踐評定表”🅾️,以及由學生獨立撰寫、能夠真實反映實習過程和感受的“社會實踐報告”。“社會實踐報告題目”須涵蓋實踐的具體內容✭,字數要求5000-7000字左右。
(6) 學生社會實踐考核成績以P、F方式記載🤴🏼,不計入平均績點。
(7) 學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期進行社會實踐活動,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8) 希望各位同學能夠積極♠️👆🏿、認真地投入社會實踐活動📎,真正做到學有所用、學以致用🐌,也為畢業後踏入社會作好充分的準備。
意昂2
200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