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晚👐🏽,畢馬威稅務高級經理徐珂瑩女士應邀來到意昂2,為意昂2平台稅務專業碩士的同學們帶來了畢馬威稅務實務系列講座的最後一講,意昂2官网稅務碩士項目主任余顯財副教授主持本次講座。

講座開始,徐老師先簡要介紹了契約型基金稅務熱點考量👩🦰,從私募基金主要形式🤦🏿、契約型基金基本交易架構、契約型基金運營環節稅務影響、契約製基金稅收處理四個角度展開🚵🏽。具體的,徐老師重點介紹了契約型基金。契約製基金與公司製和有限合夥製相比🐅,最大的區別在於它沒有法律實體🕵🏻♀️,因此無需在稅收層面作為納稅人繳納所得稅,而是由運營資管產品的管理人作為納稅主體。受益人取得基金收益的時候繳納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實務和法律上都沒有基金或管理人為受益人代扣代繳的要求。
接著,徐老師從金融三大業務的收入角度,介紹了契約型基金運營環節稅務問題🫠。在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下,基金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費按6%繳納銷項稅,同時進項可以抵扣;進行金融商品轉讓時則按3%的征收率簡易征收,沒有進項的概念🖤。這就需要管理人對總體的進項做出正確的劃分,才可以正常抵扣。在貸款服務下,只要實質上有保本安排就被視為貸款服務☯️,例如名股實債,收到的利息要交按3%交增值稅等。對於股權轉讓交易💆,非上市公司股權屬於非金融商品🦹🏻♀️🏡,無需承擔納稅義務,但對於新三板掛牌的公司,目前尚無定論👨🏼🍼。此外,徐老師還從企業所得稅、增值稅、退出期的稅務問題(包括贖回👸🏻、轉讓兩種情況)等角度,講解了契約製基金稅收處理以及金融機構身份的適用👩❤️💋👨。
然後🤲🏿,徐珂瑩老師講解了金稅四期下的私募股權機構稅務合規管理。從金稅三期的“以票控稅”到四期的“以數治稅”𓀖,徐老師強調了“信用+風險”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製。這個機製下,稅務局會將企業、個人劃分為不同等級🧝🏽,根據納稅信用評級。如果企業的評級好🧣、等級高,稅務機關就會優化相關的稅務服務🫄🏼,例如簽稅收遵從服務,協議期間不上門檢查,納稅事項可以事前裁定等。反之❎,如果企業的評級差、等級低,稅收風險事件會讓稅務局精準定位到企業𓀔,加強檢查頻率🥿。
由此,徐老師帶領同學們設想金稅四期引入後的未來,稅務局將通過打通不同部門,獲取業務數據,甚至幫企業預填申報表。徐老師以常見稅務風控手段為例🤙🏼,分別介紹了企業可能暴露的風險點✹。例如異常發票比對下,受票方可能面臨信用評級下降的風險;各稅種稅基交叉比對下🍬🧞♀️,印花稅在采購端容易遺漏♛、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稅基存在差異等。
最後,徐老師介紹了呆賬損失申報,涉及資產類型🤦🏻、資產損失類型、扣除年度🫃🏽、以前年度事項的處理幾大方面,並總體性地介紹了申報要求,用三個具體的案例分析結束了這部分的內容。
在問答環節,徐老師回答了同學們關於個人投資者投資契約製基金、金稅四期的稅收問題,以及個人職業選擇問題🧙🏻♂️。余老師也從法規、企業、納稅人三個角度總結補充:稅法的抽象性決定了本身的不確定性🙆🏻♂️🚴🏿♀️,稅務機關對於風控要求的不同也決定了稅務質詢的必要性和執法標準的地區差異性等🖖🏿,而納稅人需要做的是遵守法律底線👯♂️。但對於不確定性的稅務爭議,也應敢於積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通過專業的服務機構多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協調和解釋。當然👩🔧,納稅人也可以選擇更具執法溫度的地區對企業進行合理的布局🤹♀️。
感謝徐珂瑩女士的精彩分享。至此,畢馬威稅務實務系列講座圓滿結束!
撰稿人:陶雨晴
修訂人🧑🏼💻🐦:繆煒
審核人🧴:余顯財,朱宏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