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進,艾靜怡,劉芳.退休年齡製度的代際影響——基於子代生育時間選擇的研究[J].經濟研究,2020,55(09):106-121.
內容提要🧝🏻:本文基於我國法定退休年齡製度✭,估計了父代超過退休年齡對子代生育時間選擇的影響。結果表明父代在超過退休年齡之後與之前相比🚄,子代生育概率顯著提高大約6-9個百分點☪️,說明子代會根據父代退休時間規劃生育時間,以緩解生育和工作的矛盾。本文進一步發現父代超過退休年齡之後🚣🏽♂️,提供的隔代照料時間明顯增加,而且父代超過退休年齡對子代生育的效應在低教育程度父代群體中、工資收入較高的子代群體中和在社會托幼成本較高的地區中體現得更為明顯☎️,效應也更大。在人口老齡化背景下☹️,延遲退休年齡是大勢所趨,提高生育率也是重要的應對措施🚳。本文研究表明👌🏿,在當前生育機會成本較高🏺、嬰幼兒社會照料缺失環境下,這兩方面的政策目標存在沖突✊🏽,采用可選擇的退休年齡政策可緩解這一沖突😋。
關鍵詞:退休年齡𓀋👩⚖️;生育選擇;隔代照料
延遲退休年齡是近年來公共政策和學術研究討論的熱點話題之一🤳🏼,改革不僅會影響到臨近退休一代人的勞動參與㊙️,還將對他們下一代(子代)產生影響👎、。許多國家都有祖父母照料孫子女的傳統習俗👱🏼♀️,中國更是如此🙎🏿📬。尤其在我國女性生育機會成本高和社會托幼服務稀缺和昂貴的背景下🩺,(外)祖父母已成為照料嬰幼兒的重要力量。現有研究發現,在我國城鎮地區,辦理退休手續會使得祖父母照料孫子女的概率上升16-30個百分點(封進和韓旭🤹🏼♀️,2017a)🚍。另一方面,中國女性的勞動參與率較高,世界銀行公布的數據顯示中國2017年女性勞動參與率為61.49%,同年美國為55.74%⚈,日本為50.50%🫨。 因而我國女性養育孩子的機會成本很高,面臨生育和工作的兩難選擇🤵🏿♂️。當代女性的生育年齡已逐漸推遲,實際初育年齡由1995年的24.36歲,上升到2012年的26.60歲(張銀鋒和侯佳偉,2016)🧑🏼🏫。研究發現初育年齡越晚👊🏻,總和生育率越低(王亞楠和鐘甫寧,2015),在OECD國家也有類似的發現🧑🏽🎄。在家庭(尤其是育齡女性)面臨生育和工作矛盾時,她們的父母是否有時間提供隔代照料可能改變生育時間選擇🧜。本文通過構造家庭效用函數,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生育決策,提出以下假說:假說1:子代生育選擇與父代是否退休有關,父代超過退休年齡後,子代生育意願增加🧀。假說2⚠:父代退休後提供隔代照料的概率會增加💜😗。假說3🪜:退休後再就業工資收入較高的父代💜,相對於再就業工資較低的父代,退休後其子代生育意願增加較小,因而退休對子代生育影響較小。在實證策略上采用斷點回歸方法,利用中國家庭跟蹤調查數據,考察父代超過退休年齡對子代生育行為的影響🎬。發現父代超過退休年齡或辦理退休手續對子代生育有積極的影響,基本結果顯示子代的生育概率會由此提升約6-9個百分點🟣,提升了約44%-61%,說明家庭代際時間轉移在一定程度可緩解已婚女性生育和工作的兩難境地。我們還進一步證實了父代超過退休年齡可增加其提供的隔代照料時間🧑🏿🌾,受教育程度在高中及以下的父代退休對子代生育選擇的影響更大,同時對工資收入較高的子代生育決策影響更為明顯🌱,對社會托幼成本較高的地區女性生育決策影響更大,說明隔代照料可以幫助子代女性應對生育懲罰和高昂的育兒成本*️⃣。文章對於綜合考慮我國延遲退休政策和社會育兒政策具有政策含義。一方面我國退休年齡較早👨💻,從維持養老保險基金平衡和充分利用勞動力角度看🦹,需要適當延遲退休年齡;另一方面隨著人口老齡化日益加深,適當鼓勵生育也將是大勢所趨💮。然而⛔️,在女性生育機會成本較高和缺乏社會托幼服務的環境中😨,延遲退休可能會導致生育年齡進一步推遲,沖銷生育政策的效果。文章對現有研究的貢獻有三方面😭,第一⛽️,已有研究考察祖父母照料孫子女對子代勞動供給的影響(Maurer-Fazio et al.,2011;鄒紅等,2018)👋,本文進一步考察了對生育決策的影響。第二,我國法定退休年齡政策提供了外生的解釋變量,可以解決退休年齡內生性問題👨🏻🦽。如果退休年齡可以選擇🫴,則父代很可能因為子代生育、需要照料孫子女而選擇退休,由此出現反向因果的問題;或者有其他難以控製的變量同時影響子女的生育選擇和父代對孫子女的照料。第三,本文關註父代退休年齡的影響具有更強的政策含義😼,我們選擇了被退休製度覆蓋的(外)祖父母樣本,由此可對退休年齡政策做出評價。